10月9日,陜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陜西監(jiān)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情況做了公告說明。
早先在2023年12月25日,陜西廣電網絡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稱因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會決定對其立案。隨后在2024年7月5日,其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陜西監(jiān)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其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A股簡稱變更為“ST廣網”。
直至2024年10月9日,陜西廣電網絡正式收到了中國證監(jiān)會陜西監(jiān)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指出,陜西廣電網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1)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其公司“就‘白水縣雪亮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與維護合同簽署《補充協議》,根據合同已完成結算的部分調整應付結算款,確認2022年度投資收益1560萬元”。
實際上,作為上述投資收益確認依據的相關《補充協議》簽訂于2023年,截至2022年末并未支付協議約定的款項。
該債務重組收益在2022年不滿足收益確認條件,導致陜西廣電網絡2022年年報虛增利潤總額1186.23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59.99%。
2)2022年年報披露“2022年度本公司與13家供應商就協議付款達成供應商折扣承諾,供應商折扣合計為33,180,083.16元,本期計入‘投資收益-債務重組利得’”,上述債務重組利得包含廣電網絡渭南分公司合陽支公司相關債務重組收益468.86萬元,確認前提是《關于合陽縣立體防控體系治安視頻監(jiān)控圖像服務安裝服務工程建設費用打折承諾函》所約定的廣電網絡在2022年10月30日前向交易對方支付約定金額款項。
實際上,截至2022年末陜西廣電網絡并未向交易對方全額支付款項。
該債務重組收益在2022年不滿足收益確認條件,導致2022年年報虛增利潤總額372.95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18.86%。
3)2022年12月,廣電網絡子公司陜西廣電華通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與交易對方簽訂《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受讓交易對方社區(qū)警務e采通信息平臺軟件著作權。同時,廣電華通及廣電網絡子公司寶雞廣電網絡傳媒有限責任公司與上述交易對方及其關聯方簽訂《資產抵債協議》,約定以該軟件抵償雙方往來欠款,廣電網絡據此合計確認2022年收益586.72萬元。
實際上,截至2022年末廣電華通并未取得上述軟件著作權。
該債務重組收益在2022年不滿足投資收益確認條件,導致陜西廣電網絡2022年年報虛增利潤總額586.72萬元,綜合信用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等因素,導致2022年虛增利潤總額792.98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40.10%。
綜上,上述事項導致陜西廣電網絡2022年年報合并財務報表虛增利潤總額2352.16萬元,占2022年年報披露的經審計利潤總額1977.44萬元的118.95%。陜西廣電網絡隨后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更正后2022年年報合并財務報表利潤總額由盈轉虧。
證監(jiān)會認為,陜西廣電網絡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公司時任董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應當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承擔主要責任。
經過聽證等環(huán)節(jié),證監(jiān)會認為本案債務重組事項雖具有真實交易背景,但廣電網絡在編制財務報表中未保持應有的審慎,提前確認債務重組收益或高估收益,導致陜西廣電網絡2022年年報虛增利潤總額比例達到118.95%。對此,陜西廣電網絡未能提供證據證明不存在主觀過錯。陜西廣電網絡主動發(fā)布更正公告等補救措施,可按照相應規(guī)定予以充分考慮。
在作出的處罰中,對陜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40萬元罰款;對其董事長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其總經理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其財務負責人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陜西廣電網絡表示,目前其公司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公司對行政處罰書認定事項帶來的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引以為戒,認真汲取教訓,積極落實整改,切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財務知識和會計準則培訓學習,強化“關鍵少數”履職盡責和風險防控意識,不斷完善內部控制的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提升財務核算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和規(guī)范運作水平,促進公司持續(xù)、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